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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江婉婷等10名同志为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的公示

  • 时间:2023-11-10
  • 作者:
  • 点击:
  • 编辑:李家富

关于拟确定江婉婷等10名同志为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的公示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党支部研究,拟确定江婉婷等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没有则不填)

职务/职称

班级成绩排名

所在

党支部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培养联系人

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1

江婉婷

920214202

30/41

学生第一党支部

20200504

20210430

苏丹,陈思雨

同意

2

陈昌辉

920214101

团支书

8/33

学生第一党支部

20190528

20221021

苏丹,夏红艳

同意

3

谭久渝

120214101

6/25

学生第一党支部

20201017

20210601

苏丹,唐伟伟

同意

4

刘霞

120214102

团支书

12/29

学生第一党支部

20200923

20201205

苏丹,张敬洋

同意

5

谢吉

920213704

学习委员

5/41

学生第二党支部

20210319

20210329

邓绪琳,雷瑶

同意

6

刘朝中

920213702

学习委员

1/43

学生第二党支部

20210319

20210329

邓绪琳,

张秀

同意

7

马庆

920213803

学习委员

17/41

学生第二党支部

20201012

20201102

邓绪琳,

左乐

同意

8

邓正毅

920213804

学习委员

19/41

学生第二党支部

20190912

20191221

邓绪琳,

谢世坤

同意

9

周云

920217103

7/42

学生第三党支部

201910

20221019

刘坤

张江林

同意

10

徐俊萍

920217101

22/45

学生第三党支部

20200607

20221021

刘坤

曾晨

同意

二、公示期限

20231110日、1113-16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李老师  19923353876   电子邮箱:582574228@qq.com 地址:两江校区弘毅楼A301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意见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二)受理意见部门收到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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