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发展对象申请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现就预发展对象申请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条件
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不作为发展对象。
2.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了预发展对象应当满足基本条件:
(1)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2)思想上进,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
(3)有集体意识和团体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各类活动;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4月30日)且党校顺利结业;
(6)学习刻苦努力,原则上拟发展前一学年内无补考科目,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
(7)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者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l 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奖;
l 大学期间获得综合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l 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
l 为学院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流程:
请符合条件、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入党积极分子阅读相关事项,填写《2023年上半年预发展对象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档交给团支书。团支书汇总后于4月19日(周三)12:00前发送到双学小组邮箱shuangxuexiaozu@163.com。
附件2填写时应注意:(1)获奖情况写明时间、奖状等级、奖状名称需完整准确;(2)其他证书填写需填写清楚证书名称;(3)有无挂科栏,若以前学年有挂科的请注明时间及挂科科目(主要是学科课程、党课课程)。
学院党委汇总分析预发展对象申请报名情况后,开展后续党员发展工作。
联系人:双学小组负责人 曾晨 17347897212
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