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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 时间:2023-11-09
  • 作者:陈龙
  • 点击:
  • 编辑:陈龙

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毕业实习等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应用技术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组长:廖仕利 张明德 胡远志 冯文林 卢玲 王波 刘宏

副组长:邵家儒 蒋成约 蒋东荣 朱凌云 何雪锋 王勇

成员:陈龙 张卫青 祁文杰 陈新岗 陈艳 冯欣 王攀娜 黄金曦 张金荣

二、各专业基本情况以及联系方式

专业

系主任

联系电话

班级及人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陈新岗

15923517525

92021740142人)

自动化

陈艳

19923321268

92021710146人)

92021710242人)

                                      92021710342人)

会计系

王攀娜

13983385680

92021610145人)

财务管理

黄金曦

13500399977

920216102 44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张卫青

15826167346

920214201 42人)

9202142024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冯欣

19923321272

92021370143人)

92021370243人)

92021370343人)

92021370441人)

汽车服务工程

祁文杰

13594378392

12021410125人)

12021410228人)

920214101 33人)

920214102 32人)

软件工程

张金荣

13983103704

92021380140人)

92021380241人)

92021380340人)

92021380441人)

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牵头部门:实践教学中心。

联系人:梁快62563343、18983373150;陈龙6256334115178790808

三、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前学生教育

启动时间:202311月初至202311月中旬。

要求:由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牵头对2024届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说明以及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以求真务实、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学风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启动

启动时间:202311月中旬至12月底。

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启动具体由各专业系安排,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有序、规范推进,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专业系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会、选题、指导教师确定等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

开题时间:20241月至20242月下旬

要求: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填写)、开题报告等环节。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程(仅供参考,具体以指导教师实际指导为准)

1、设计类:

120242月下旬至20213月底:完成毕业设计初步方案。

220244月至5月上旬:完成图纸或程序、或软硬件设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20245月中旬或6月初:毕业答辩。

2、论文类:

120243月初至20213月底:完成论文初稿。

220244月至5月上旬:完成论文二稿、三稿及修改工作,并最终定稿。

320245月中旬或6月初:毕业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

(一) 各学院(专业系)须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 学生应当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勇于创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购买、请人代写论文。

(四) 崇尚学术诚信。对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中出现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涉嫌抄袭、论文首次查重文字复制比50%的学生,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对认定为存在学术不端的学生,依规严肃处理。

(五)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服从安排,定期或按指导老师要求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六) 学生应当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检查工作。

(七)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原则上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相关安排,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者必须首先征求指导教师同意,指导教师同意后应同时在班导师处报备。

(八) 主动关注学校通知。及时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了解学校信息,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与班级管理报备工作。

(九) 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外实习的学生答辩前至少提前十五天返校。)

(十) 本通知与学校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毕业实习申请自主实习流程及要求

(一)毕业实习前

1、学生申请。学生自主实习前,应如实填写《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申请表》(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协议》(附件3并一并提交给指导老师。

2、指导教师审核。自主实习申请表须经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审核签字。

3、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指导教师签字后,学生所在学院班导师、学办主任签字后,由班导师做好学生自主实习情况统计(附件4),交实践教学中心存档备查。

4、所有相关文件须在自主实习前一周办理完毕,不得事后补办,逾期者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二)实习期间同学们要做到:

1、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谦虚好学,服从工作合理安排。不得从事与实习工作无关、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2、实习期间每周按校内指导教师要求汇报实习有关情况。

3、实习期间注意安全,自觉学习人身、交通、网络等安全防范知识,做自身安全健康第一负责人。

4、实习结束后按指导教师要求交回相关资料,请实习单位进行鉴定,并按时返校接受考核。

应用技术学院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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