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毕业实习等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应用技术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组长:廖仕利 张明德 胡远志 冯文林 卢玲 王波 刘宏
副组长:邵家儒 蒋成约 蒋东荣 朱凌云 何雪锋 王勇
成员:陈龙 张卫青 祁文杰 陈新岗 陈艳 冯欣 王攀娜 黄金曦 张金荣
二、各专业基本情况以及联系方式
专业 |
系主任 |
联系电话 |
班级及人数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陈新岗 |
15923517525 |
920217401(42人) |
自动化 |
陈艳 |
19923321268 |
920217101(46人) 920217102(42人) 920217103(42人) |
会计系 |
王攀娜 |
13983385680 |
920216101(45人) |
财务管理 |
黄金曦 |
13500399977 |
920216102 (44人)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张卫青 |
15826167346 |
920214201 (42人) 920214202(41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冯欣 |
19923321272 |
920213701(43人) 920213702(43人) 920213703(43人) 920213704(41人) |
汽车服务工程 |
祁文杰 |
13594378392 |
120214101(25人) 120214102(28人) 920214101 (33人) 920214102 (32人) |
软件工程 |
张金荣 |
13983103704 |
920213801(40人) 920213802(41人) 920213803(40人) 920213804(41人) |
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牵头部门:实践教学中心。 联系人:梁快62563343、18983373150;陈龙62563341、15178790808 |
三、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前学生教育
启动时间:2023年11月初至2023年11月中旬。
要求:由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牵头对2024届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说明以及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以求真务实、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学风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启动
启动时间:2023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
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启动具体由各专业系安排,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有序、规范推进,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专业系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会、选题、指导教师确定等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
开题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下旬
要求: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填写)、开题报告等环节。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程(仅供参考,具体以指导教师实际指导为准)
1、设计类:
(1)2024年2月下旬至2021年3月底:完成毕业设计初步方案。
(2)2024年4月至5月上旬:完成图纸或程序、或软硬件设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2024年5月中旬或6月初:毕业答辩。
2、论文类:
(1)2024年3月初至2021年3月底:完成论文初稿。
(2)2024年4月至5月上旬:完成论文二稿、三稿及修改工作,并最终定稿。
(3)2024年5月中旬或6月初:毕业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
(一) 各学院(专业系)须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 学生应当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勇于创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购买、请人代写论文。
(四) 崇尚学术诚信。对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中出现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涉嫌抄袭、论文首次查重文字复制比>50%的学生,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对认定为存在学术不端的学生,依规严肃处理。
(五)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服从安排,定期或按指导老师要求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六) 学生应当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检查工作。
(七)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原则上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相关安排,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者必须首先征求指导教师同意,指导教师同意后应同时在班导师处报备。
(八) 主动关注学校通知。及时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了解学校信息,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与班级管理报备工作。
(九) 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外实习的学生答辩前至少提前十五天返校。)
(十) 本通知与学校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毕业实习申请自主实习流程及要求
(一)毕业实习前
1、学生申请。学生自主实习前,应如实填写《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申请表》(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协议》(附件3),并一并提交给指导老师。
2、指导教师审核。自主实习申请表须经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审核签字。
3、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指导教师签字后,学生所在学院班导师、学办主任签字后,由班导师做好学生自主实习情况统计(附件4),交实践教学中心存档备查。
4、所有相关文件须在自主实习前一周办理完毕,不得事后补办,逾期者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二)实习期间同学们要做到:
1、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谦虚好学,服从工作合理安排。不得从事与实习工作无关、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2、实习期间每周按校内指导教师要求汇报实习有关情况。
3、实习期间注意安全,自觉学习人身、交通、网络等安全防范知识,做自身安全健康第一负责人。
4、实习结束后按指导教师要求交回相关资料,请实习单位进行鉴定,并按时返校接受考核。
应用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