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各班级根据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并以各班家庭经济贫困生认定人数为基准进行评定,经班级公示、学院审核,已完成2023年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如果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两江校区弘毅楼B314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63342
应用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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