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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10-07
  • 作者:
  • 点击:
  • 编辑:邓绪琳

各班级: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将在近期开展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评定周期内无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在该学年内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三、评审程序

1.各班级可使用“德智体量化考核”时成立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开展工作,根据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和规则提出获奖学生名单和档次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需班级全体学生签字,经公示无异议后班导师在1010前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奖学金上报,第一步先在“评定对象”栏里选中自己的班级,确认学生名单;第二步“奖学金审核”查看学生“申请表”,审核通过。具体操作见《综合奖学金-班导师操作手册》(附件2)。完成审核后,确定班级综合奖学金名单,填写《2021-2022学年综合奖学金班级汇总》表(附件3),于1011日以前发到学生助理邮箱2590280487qq.com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1011日前对各班级上报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初步名单,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其他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综合奖学金通过重庆市统发平台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

2.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在评定工作结束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收回其当年相关的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62563342


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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