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特色鲜明、西部一流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中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冲在最前沿、拼在第一线的先进典型,经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推荐申报名额
(一)表彰项目
本次表彰设“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三个表彰项目。
(二)推荐申报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申报。
2.优秀党务工作者自由申报,由党内表彰工作小组审核,总支部委员会决定。
3.先进基层党组织自由申报,由党内表彰工作小组审核,总支部委员会决定。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宗旨意识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2.组织纪律强。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3.品德修养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以及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4.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工作效率高、服务水平好、师生满意度高;学生党员学习勤奋、综合素质强、关心集体、同学当中威信高。师生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运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开展党的工作,工作成效明显。在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种党内主题教育中工作认真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为师生排忧解难,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团结同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至少从事党务工作1年及其以上。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党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风清气正,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各项任务完成,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2.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派,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支部活动特色鲜明,有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
4.党员教育管理有力。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师生满意度高。与师生保持密切联系,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力、影响力得到师生认可,党员无违纪违规问题。
三、申请、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请。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重点表彰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重要贡献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各支部严格按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本支部的推荐工作,并向学院工作小组报送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
1.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程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支委会研究讨论,征求多数党员的同意后确定人选,在支部工作群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申请。
基层党务工作者自愿提交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材料向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申请。
3.先进党组织的申请
党组织自愿提交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材料向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申请。
(二)考察。学院党内表彰工作小组成立若干考察组,对推荐和申请对象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师生的意见。经考察合格的,向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表彰名单。
(三)审核。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确定初步表彰对象。
(四)公示。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对拟表彰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表彰。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对获得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颁发证书,并对获得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党支部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搞照顾和平衡;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推优工作的透明度;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又要注意群众公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防止弄虚作假。
(二)规范工作,及时报送。各党支部推荐的建议表彰对象以及自由申报的党员和组织应根据类别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表》《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先进党组织申请表》(附件2)。各党支部于6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00之前将本支部的推荐表、申报表纸质档(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蝴蝶山应用技术学院201,电子版发送至lihongcosa@126.com。
工作联系:李老师,蝴蝶山应用技术学院201,电话:62563642
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 附件2:申请表、推荐和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