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支部建设 >> 正文

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 时间:2018-06-13
  • 作者:
  • 点击:
  • 编辑:舒丹

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党总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一支部、学生二支部党员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治理论素养: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念,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注意维护党员和党组织的形象,加10分。

2)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加10分;不制止歪风邪气,扣10分。

3)平时爱发牢骚、思想境界不高、言行格调低下者,视情节轻松酌情扣分及处理。

4)受通报批评,扣8分;受处分,扣10分,且依《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党纪处理。

2支部组织生活出席情况:

1)迟到、早退、会前临时请假一次扣1

2)无故缺席一次扣3

3、支部组织生活表现情况:

1)积极主动为组织生活策划,能创造性地完成任务,加10

2)表现积极活跃,加3

3)表现不积极,影响他人情绪和纪律,扣3

4、党徽佩戴情况:

未佩戴党徽一次扣5分。

第三条 考核步骤和结果运用

1、党支部对学生党员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2、党总支要将考核结果在院、班级范围内公布,分析考核情况,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3、考核结果将载入党员档案。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学生预备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关闭